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》第八條: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,對其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,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。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。